2016年被执行企业因经济困难拖欠了员工将近一年的工资,杨某等六位老员工一怒之下将与企业的纠纷提请仲裁委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企业老总一方面因工程款未结无法支付几人工资及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觉得几位元老级员工背信弃义心理上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几经交涉未果,矛盾愈演愈激烈。
基于此种情况,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在周末的早晨终于将几位当事人聚集在一起,先通过对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强调不执行仲裁裁决的严重后果,又从诚实守信的道德标准对几位申请人晓之以情,通过两个多小时释法析理工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当即向几位申请人致歉并表示自己愧对老员工,几位申请人也基于对该企业十几年的感情为自己不该在企业最困难期间贸然离职而悔恨,并当即达成一致意见为企业减免部分经济补偿金。至此,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兑付了剩余款项。一起历时两年的劳资报酬纠纷案得以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