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满一年之际,记者采访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记者:在实践中,司法体制改革要着重解决什么问题?
许前飞: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衡量其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指标是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了,人民群众越认可、信任,说明司法体制改革就越成功。
这就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处事公道,二是说话算数。“处事公道”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不能偏袒案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说话算数”是指裁判应当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司法如果不能做到处事公道和说话算数,就无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记者:党中央提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四项重点任务,如何理解这样的顶层设计?
许前飞:为了做到处事公道,首先就要具备处事公道的能力,就要建立一支让百姓信任的司法队伍。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正是为了推进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是从能力素质上解决处事公道的重要举措。
当然,目前正在推行的法官员额制是做减法的改革,必然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会让未来的入额法官在一定时期内面临“案多人少”等各方面压力。在此情况下,党中央提出建立与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让法官职业更具尊荣感就是必然的。
处事公道是一回事,说话算数是另外一回事。这就是为什么提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原因。对此,就外部环境而言,党中央明确提出省级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就内在因素而言,党中央提出了司法责任制。
记者:司改在推进过程中,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许前飞:目前,法院内部对司法体制改革存在一些纠结,这是正常的,因为任何改革都会涉及对利益格局的调整。
一是员额制恐慌。一些人担心自己入不了员额,当不了法官。年老者想着辛苦大半辈子,退休前却失去了法官身份,这不公平。年轻人的资历浅,将来进入法官队伍的门槛越来越高,对未来职业规划产生担忧。实际上,法官员额制的推行直指目前司法队伍人数多、来源广、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就是要把司法权集中到专业素质、政治素养相对较高的法官手中。只有走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才能把司法公正的基础打牢。
二是行政职级依赖。过去,法官都是有行政级别的,法官等级和行政级别一一对应,推行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法官薪酬待遇、职业保障不再与过去的行政级别对应。这让一些人感到不适应。实际上,改革强调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本身的涵义就是去行政化,有利于体现司法职业特点,有利于在拓宽上升通道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保障,有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
三是责任制焦虑。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中,一些人担心员额制后“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加剧,办案质量难以保证,特别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让很多人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实际上,很多人只关心“由裁判者负责”没看到“让审理者裁判”,这才是本轮司法改革的精髓,是本轮司法改革中最具法治内涵的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让审理者裁判”与过去讲的法院独立审判有所不同,法院独立审判是默许法院系统内部层级管理的,而“审理者裁判”要求在案件审理中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在不受外部干扰和内部干扰的情况下,由审判组织独立作出决定。
四是不现实的高薪期待。近年来,社会上“涨工资”的呼声越来越高,法院内部一些同志甚至认为改革就是提高待遇。我们更应看到,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不是靠提高待遇获取的,更多的应该是来自于我们内心对法官职业的认同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一认识,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更加重视加强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之间的沟通协调。更加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证研究,让各项改革措施与中国实际相契合。
《 人民日报 》( 2015年06月17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