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提前完成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任务
时间:2013/12/21 9:46: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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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市中院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执行庭(局)全体干警努力工作,庆阳市涉党政机关的16件执行积案已全部执结,执行标的317.445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实现了在期限内高标准、高质量结案目标,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部署的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3月以来,庆阳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工作,对该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全市共摸排出2011年底前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16件,标的325.08万元。
为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市中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全清积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市中院成立了涉党政机关执行工作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靠实了责任。二是加强执行联动,建立案件台帐。对全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集了涉及有执行任务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提出 “五定措施”,即:定执行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结期限、定目标责任,明确对16件案件实行执行时限倒计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加强协调沟通,主动上门服务。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既强调与党政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又加强与被执行人的沟通,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讲求执行方法策略,维护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四是努力汇报争取,寻求各方支持。两级法院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支持与配合。在该项活动中院主要领导前后十多次向市委政法委、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进行汇报、沟通协调,为积案顺利清理打开了局面,化解了难题。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注重工作实效。市中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督导检查,对重点案件及时跟踪问效。对反复做工作,仍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督促其依法法履行义务。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截止7月份,所有的16件案件顺利执结了15件,仅7月当月就清理了11案。受到了省“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报表扬,要求其他法院:“学习借鉴庆阳的做法,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统筹协调优势,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集中力量攻坚”。
9月初,执行干警向剩余的最后一件骨头案发起了“冲刺”,这起案件执行标的192089.71元,该案历时12年,申请执行人曾多次上访,涉案政府又不积极配合,执行阻力很大,经任院长多方沟通协调,终于在本月23日得以顺利和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