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推动诉讼调解工作
时间:2013/12/21 8:56:4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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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是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所在地,时任陇东分区专员兼第一任庭长的马锡五同志,创造了“以调解为主,深入实地,依靠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原陇东分庭就是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近年来,庆阳中院党组提出了狠抓各项制度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继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动诉讼调解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总体工作思路。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一、二审平均调解率分别为77.1%、41.2%,有3个基层法院一审调解率一直保持在 80%以上,创造了高调解率、高执行率、低上诉率、低信访率的“两高两低”的良好工作局面,得到了上级法院、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诉讼调解工作
庆阳撤地建市后,市中院第一届领导班子,针对民商事审判的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新定位诉讼调解的职能和作用,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法院要继承和发展亿“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诉讼调解,着力构建“大调解”的审判工作格局;“高质量、高效率、快节奏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后,先后印发了4个规范性文件,指导两级法院开展好诉讼调解工作。中院每年设立和兑现10万元“诉讼调解专项奖”。通过表彰诉讼调解先进集体、树立调解能手、记功、提拔重用调解工作突出干部等激励方法,使全市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连年上台阶;同时通过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现场会、专题研讨会等,总结调解方法和技巧,力求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为了促进诉讼调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中院组成民商事调解工作考察学习组,赴东部发达地区法院专门考察学习了调解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反复讨论,出台了《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改革意见》,从推行简易审、陪审、裁判文书简化写、建立回访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等10个方面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为搞好新时期诉讼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院成立了民商事调解工作考核组,每年对全市9个基层法院和市中院3个民商事审判庭逐案逐卷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实行重奖。中院领导凡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都要重点检查调解工作,并给予及时指导。如今,两级法院的广大法官已把调解融会贯通于各项审判工作之中,调解已成为各项审判活动的主旋律。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狠抓“四个环节”工作
调解优先,一是指在诉讼程序上对案件优先选择调解,二是指对案件的实体处理上优先选择以调撤方式结案。为此,我们重点抓好“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四个环节的工作。在立案环节,两级法院立案庭变“坐堂”审查、受理为“上门”调解。2006年,市中院立案庭对受理的21起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了调解,其中标的额涉及557万元的9件大要案均在7天受理时间内调解结案;在庭前环节,利用送达、证据交换等时机,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进行庭前和解。在庭审环节,紧紧围绕当事人争执的焦点,摆事实、论证据,辩法析理,使当事人明确利害关系,促使双方和解。同时加强了庭后释疑工作,提前做好庭后服判息诉和回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了当事人缠诉上访,提高了服判息诉率。
三、拓展调解范围,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由于狠抓诉讼调解工作,各类案件的审理达到了“四个效果”的统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坚持把调解纳入目标考核、信访考评、综合考核的管理范围。规定案件立案五日内,承办法官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民事赔偿部分的意见,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调解,缓和当事人的关系;庭审中公布赔偿标准,明确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主次责任,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特别是涉及刑事自诉案件,由于调解工作到位,50%以上的案件得到调解处理。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先协调后判决。对因房屋拆迁、道路拓展、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主动与行政机关座谈或召开庭前会议,力争做到既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又维护政府及行政机关的权威。八年来,中院所审理的行政案件无一件上访缠诉,无一案被省法院发回重审。执行工作注重了加大和解执行力度。八年来,中院所有执行案件,无一件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拘留过一个当事人。和解执行工作的做法被省法院以《简报》进行了反映。
四、创新调解方法,不断提高调解艺术
两级法院坚持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实现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院民一、二、三庭总结出的21条调解方法,对于全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环县法院结合本县经济发展滞后、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早在2004年就为四个偏远法庭购买了吉普车,每逢乡镇集日驱车巡回受理、调解案件,井提出了“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举证认证、就地调解”的“四就地”办案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合水县法院城关法庭在长期的诉讼调解实践中,总结出了“调解六法”,使每年调解率都达到80%以上;西峰区法院后官寨法庭多年来坚持 “调解三步骤”,成效显著,被树立为全国法院模范法庭,事迹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同时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光荣称号。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了我市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省高院在庆阳召开了全省调解工作现场会。
五、学习先进经验,促进诉讼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了扩大调解视野,转变调解观念,我院坚持每年选派优秀法官赴全国先进法院考察、挂职学习。中院先后分五批选派15名业务骨干赴江苏等外省市的11个中级法院挂职学习,每期3个月,并与其中6个中院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组织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考察学习组,考察学习了全国先进法院的刑事审判、立案信访、审判方式改革、执行工作、法院管理、“两庭”建设等先进经验;还专门组织各基层法院院长赴欧洲考察学习了大陆法系审判制度。截止目前,中院已有120人(次)参加了考察学习、挂职锻炼或交流挂职,各县(区)法院有530人外出考察学习。通过外出桂职锻炼和考察学习,全体法官和干警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加强调研宣传工作,为诉讼调解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集思广益,向调研要思路。通过调研产生的《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诉讼调解的调查报告》、《诉讼调解制度的现代化与结构性改造》、《老百姓的事情大于天》等理论文章,被省法院评为优秀调研文章。省、市电视台采访、制作、报道了中院《请回马锡五、为民断官司》、《围绕经济发展开展审判工作》、西峰区法院《后官寨法庭的特色调解之路》环县法院《穿梭中的法魂》、《法官老耿的一天》等专题节目。2007年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以《这里弘扬马锡五》为题,对两级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2008年《人民之声报》、《甘肃法制报》等媒体又对我市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进行了综合报道,使诉讼调解不但深入到法官心中,而且深入到人民群众的心中,为开展好诉讼调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