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庆阳市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庆城群组发31号《转发市委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筹备,于8月29日上午如期顺利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第九督导组派员参加,进行了现场指导点评。
为了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法院党组于7月21日研究制定了《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机关支部根据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工作,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了反对“四风”的思想认识,为组织生活会召开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找准查实“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支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了深入的交心谈心;个人对照检查按照突出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这个主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法干警“六禁令”、省委“双十条”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的“四个决不允许”作为切入点,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深入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8月29日上午,县法院机关党支部首先召开了支委会,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交换意见、找准问题;加强沟通、增进团结;开拓思路、明确方向。
在随后召开的党员大会上,机关支部书记李晓宁通报了支部班子及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支部副书记李广赟通报了各党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县委第九督导组成员刘洲喜进行了点评指导。
督导组刘洲喜指出,党支部要加强组织,将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始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党组书记景锐要求,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充分发挥支部的堡垒作用,发挥支部联系党组与党员的桥梁作用,不断推进支部工作。党组全力支持并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党建,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会议安排,随后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